《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指导值》已完成征求意见稿,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土壤环境质量新标准的制定,为即将出台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提供了技术保障。“土十条”将耗资数十亿元。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征求意见稿在现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的基础上进行修订。考虑到土壤环境问题复杂多样、法律制度不全、环境科研基础薄弱等现实情况,环保部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反复研究标准修订工作思路,并于2009年就其中若干关键问题公开征集了社会各界意见。
在充分借鉴国外做法基础上,结合全国土壤污染调查等工作成果,环保部又于2014年2月19日发布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监测、评估、修复系列标准(HJ 25.1~4-2014),部分解决了现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适用范围小、项目指标少等问题。
本报记者了解到,《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是对现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直接修改,适用于农田、果园、茶园、牧草地等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与管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指导值》适用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的筛查和风险评估的启动。这位负责人说,鉴于土壤环境问题具有区域差异性、污染累积性,治理修复成本高、难度大等特点,两项标准均强调土壤环境反退化原则,即土壤中污染物含量低于标准限值的,应以控制污染物含量上升为目标,不应局限于“达标”;对于超标的土壤,应启动土壤污染详细调查、进一步开展风险评估,准确判断关键风险点及其成因,采取针对性管控或修复措施。
14日,住建部专家委委员、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院长张益介绍,全国土壤污染超标率达16.1%,在工矿业废弃场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的同时,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更加令人担忧。
去年,环保部、国土资源部等联合发布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显示,全国耕地退化面积比例超过40%,七至十等的劣质耕地比例达到27.9%,耕地土壤点位污染超标率达到19.4%,耕地质量整体表现为“四成退化、三成劣质、二成污染”的“四三二”状态。全国土壤污染总体呈现出“老债新账、无机有机、场地耕地、土壤水体”等并存复合污染的严峻局面。
“建立健全有效的土壤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是开展土壤污染防治的基础。”张益表示,尽管目前法律、法规和标准建设在总体上尚处于初级阶段,但立法速度明显加快,国家在宏观政策层面支持土壤污染修复行业长远发展的大背景和大环境是确定无疑的。
去年,《土壤污染防治法》被列为全国人大第一类立法计划项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获环保部原则通过。
张益介绍,随着土壤污染防治大幕的拉开,市场空间将进一步释放。他说,由于相当一部分农林牧用地(耕地19.4%、林地10.0%、草地10.4%)和工矿业场地(重污染企业用地36.3%、工业废弃地34.9%、采矿区33.4%、工业园区29.4%)等污染严重,还有更多的传统产业正面对或将面临降产能、转产、搬迁或关停的现实处境,加上政府、公众和企业等对土壤污染、食物安全、生活环境等问题的关注度越来越高,这些都给我国土壤污染修复工作带来巨大的市场需求和想象空间,预计可形成万亿级的市场规模。
根据《全国土壤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在"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计划拨款300亿元用于全国污染土壤修复,按常理应可带动近千亿地方配套资金投入。
张益同时表示,由于目前政策法规和商业模式尚不十分明朗,很多地方政府对资金投入的积极性并不高,企业也都着眼于眼前利益,大家都在等待市场打开释放的时机。
“对于企业来讲,土壤污染修复领域的资金壁垒和技术壁垒都是很高的。”张益说,只有同时拥有“先进的适用技术和成套装备、强大的投融资能力和工程管理能力、良好的政府关系和内部机制”这三个要素的企业,才具备在未来土壤污染修复行业的市场激烈竞争中生存下来并做大做强的条件。